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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ist》迷雾影评
shakesbear 发表于 2008-09-29 01:05:15
金的《肖申克救赎》外另一部震撼我的惊悚异形片,经典在对人性的挖掘,因为那些怪物真得长得很怂,最先露脸的触角怪让我想起了在铜川路吃的赖尿虾…
《迷雾》可以说对美国的个人英雄主义和群体的祸害来了一次彻底的嘲讽,整部影片对人性的刻画很丰富很有层次,所谓的英雄不是肌肉男+状况处理器,不是出风头,而坚强也绝不体现在4颗子弹的选择,绝不是在穷途末路之前手刃妇孺和老人。而所谓的人群就是扭曲人性的地方,可以让理性的人疯狂,可以让疯子成为教母。
所以影片中我们看到了四类人,第一个走出超市的母亲,她代表了真正的内心坚强,因为the power of love, 所以结局最光明的就是她。第二类就是主人公,同样是为保护孩子走出超市,但却是被动的,在几次失败尝试后作了最次的选择,超市有丰富的食源,有可以供拆卸 加固玻璃面的货架,而他所要作的就是控制局面稳定人心,用尽一切方法巩固超市内壁并抵挡到最后一刻,可惜在同样的两个不确定选择中,他作了最不可靠的选 择,而在车油尽时他竟然选择了杀了自己的儿子和一路相信他跟随他的女人和老人,可见他内心真正的脆弱,这也是金很巧妙的一个安排,这类性格尴尬的伪英雄最 后变成了境况最糟糕的一种,其实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想做英雄也小有实力,打打小boss还 可以,但状况一旦恶化就局面失控,不能掩盖其内心的弱小。第三类是跟着主人公跑出去的那批人,他们在人群中属于有一定自己想法和自我的人,对于现状有一定 清醒认识和把握,可是碍于不够强大,依附于主人公麾下以寻求保护和突破,可惜他们跟错了人。最后在主人公身旁的几乎都是弱者的代名词:老人、女人和孩子, 他们是人群中最需要保护的人,这也给我们的男士敲响警钟,既然你想称英雄,就要对相信你跟随你的妇孺老人负责,因为别人不是满足你个人英雄主义快感的工 具。
第四类就是乌合之众了。勒旁的《乌合之众》讲得就是这么个道理,疯癫的权力无所不在,大众心理造就暴民。
“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P12)——迷雾和疯婆子就是偶然事件,一旦群体心理被下了这个诅咒,一个平日遭人唾弃的疯婆子被人群推为教母就是必然的了。
“群体中的个人不但在行动上和他本人有着本质的区别,甚至在完全失去独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P19)——那位最先跟着我们的伪英雄后来投靠疯婆教母的超市员工就是这种心理最好的注脚。
“孤 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 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人类的机体的确能够产生大量狂热的激情,因此可以说,愿望受阻的群体所形成的正常状态,也就是这种激愤状态。”(P23)——人群可以容忍把军官杀了出去献祭,却在神枪手B了疯婆后骂他是murder,文革的恐怖暴乱大致也是这么个道理。
四 类人的结局也给出了金自己的价值判断,真正心怀爱和坚强的人前途必是光明,伪英雄结局悲惨尴尬,暴民们前途未卜,最可怜的就是跟错人的,大家可以自己影 射。影片最后还要告诉大家,有时希望和成功就在你放弃的后一刻姗姗来迟,所以为了你爱的和想要保护的人,be strong! 总之是部很赞的片子,不是强在特效、画面,人性啊人性…真是越研究越有意思。
